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妄称“想进去”袭警被判刑
2019-05-29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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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5-29

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,妨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必须受到严惩。近日,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。

2018年11月3日,周某某与奶奶发生争执,致使奶奶当场晕倒,周某某因害怕被家长责罚,便想通过“进监狱”让自己躲过一劫。见奶奶晕倒后,周某某先是打电话报警,在等待民警处警过程中再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询问接警人员“袭警能判多久”,在民警到达处警现场时,周某某扬言自己想杀人并再次询问民警袭警能判多长时间,在民警让其进屋查看其奶奶的状况时,周某某反身将一名民警面部及脖子处抓伤。在被民警控制之后,周某某大声喊到:“我的夙愿终于达成了,漂亮的很。”

检察官通过对全案证据的审查,认定周某某系有预谋的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,构成妨害公务罪,应当从重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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